合同的总金额是1200万刀乐,也就是一年300万刀乐。
这金额虽然看起来很多,但是想要拿到全部的1200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。
鸿信尔克方面也按照惯例,在合同中延伸出了许多奖励条款。
1.新秀合同期间入选新秀最佳阵容的奖金为40万刀乐。
2.新秀合同期间获得最佳新秀的奖金为60万刀乐。
3.新秀合同期间入选联盟最佳阵容的奖金为80万刀乐。
也就是说,除了这些奖励条款,这份看似很大的合同中,保障份额每年只有120万刀乐。
只比奈克高了20万。
但是最重要的是,鸿信尔克承诺为李凯明出签名战靴!
也就是说,李凯明在进入联盟之后,就有了自己的签名鞋。
鞋的名字也非常具有标志性——凯明一代!
能出签名鞋这一个条件,几乎是李凯明无法拒绝的。
要知道,在NBA,内线球员本来就不好卖鞋,所以一般有签名鞋的绝大多数都是外线球员,就算有内线球员签了签名鞋的合同,也很少能达到外线球员那样的影响力。
而他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家伙,刚出道就有了许多前辈可望而不可及的签名鞋,这样的荣耀是他答应姜珊的最重要的原因。
签名鞋之所以叫签名鞋,除了产品本身有签约球员强烈的个人痕迹之外,更重要的是有分红。
也就是说,每卖出一个签名鞋,李凯明都都会从中获得一份抽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