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书·百官志》。
然其大端,则实由丧乱荐臻,人民荡析离居之故。盖斯时一统未久,属人之治犹盛,属地之义未昌,人民之转徙异地者,不得不别设官司以抚绥之,招徕之,而侨置之事多矣。
如康绚,本华山蓝田人。祖穆,宋永初中,举乡族三千余家入襄阳之岘南。宋为置华山郡蓝田县,以穆为秦、梁二州刺史。未拜卒。绚世父元隆,父元抚,并为流人所推。相继为华山大守。绚在齐世,亦除华山大守。此流人来归,即用其酋豪设郡县以抚之者也。
寇赞上谷人,因难徙冯翊万年。姚泓灭,秦、雍人千余家推赞为主,归魏拜绥远将军魏郡大守。其后秦、雍之民,来奔河南、荥阳、河内,户至数万,拜赞安远将军南雍州刺史轵县侯,治于洛阳,立雍州之郡县以抚之。由是流民襁负,自远而至,参倍于前。此抚其已至,兼以招其未来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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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宋书·诸志总序》云:“魏、晋已来,迁徙百计。一郡分为四五,一县割成两三。或昨属荆、豫,今隶司、兖。朝为零、桂之士,夕为庐、九之民。去来纷扰,无暂止息。版籍为之浑淆,职方所不能记。自戎狄内侮,有晋东迁,中土遗氓,播迁江外,莫不各树邦邑,思复旧井。既而民单户约,不可独建。故魏邦而有韩邑,齐县而有赵民。且省置交加,日回月徙。寄寓迁流,迄无定托。邦名邑号,难或详书。”